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金湾区卫生监督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或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要求1982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
(五)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18年珠海市金湾区卫生监督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历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6.试用期未满的;
7.因敏感岗位处于保密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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