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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豫警院〔201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改制生培养教育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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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23: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制生培养期间的前三个学期在校学习,打牢公安业务基础,第四个学期回招录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假期组织学生到我院各个实践教学基地进行集中社会实践,最大限度地增强学生的公安实践能力。
难道要增加两年的学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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