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49|回复: 14
收起左侧

[坛友交流] 民法 单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7 16:12: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甲委托乙将一批香烟运往A市,途中乙患急症入院抢救,乙将香烟托付给司机丙运输,并请护士打电话将情况通知甲,甲当即表示丙不可靠,不能将货物托付给丙。但此时丙已开车上路。结果途中遇雨,部分香烟被淋湿报废,乙对此()A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甲将香烟托付给他B应和丙共同承担责任C对损失没有责任,因为情况紧急,为保护甲的利益D应和甲共同承担责任

点评

C,毫无疑问  发表于 2011-9-8 13:06
 楼主| 发表于 2011-9-7 16:20: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甲经营一家火锅店,乙系甲的邻居,目前放假在家,甲遂请乙到其火锅店帮忙。乙因业务不熟不慎将在店中玩耍的邻家五岁幼童烫伤,现幼童家长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由乙承担责任,因其是直接致害者B由甲承担责任,因为甲是雇主C由乙与幼童家长共同承担,因乙直接致害,家长未尽到监护职责D甲与幼童家长共同承担,因甲是雇主,家长未尽到监护职责
我觉得应该选D但答案是B

点评

WTO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7 17:50
答案8 的解析就是,5岁幼童在店里玩符合社会的习惯,不应当认定家长监护不到位,既然不存在家长的过失,那就由甲全部负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7 16:24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楼主| 发表于 2011-9-7 16:50: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籽 发表于 2011-9-7 16:24  答案8 的解析就是,5岁幼童在店里玩符合社会的习惯,不应当认定家长监护不到位,既然不存在家长的过失,那 ...

第一个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5-9-1 04:17 , Processed in 0.048872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