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41|回复: 9
收起左侧

[坛友交流] 民法高手们,速进速进速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30 09:47: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代位继承虽然不适用遗嘱继承,但是代位继承人还是属于继承人的。楼主可以换位思考,假如甲没死,并且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遗嘱又没给他留遗产,怎么办?代位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都属于继承人的。法律规定的是“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而不是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同样适用。
个人见解,多多交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5-8-2 23:32 , Processed in 0.035322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