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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发布] 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周口市公安机关职位面试资格确认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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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7 19: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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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机关职位面试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市公安机关职位面试资格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定于2010年9月11日进行。下午7:00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的地点为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川汇区七一路与汉阳路交叉口)。

二、面试资格确认需审验的证件

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有关条件,招录对象为高校毕业生的,需由考生本人携带其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第二学位的考生应同时带学位证)等证件进行确认;招考对象为退役士兵的,需由考生本人携带其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确认;招考对象为志愿服务基层人员的,需由考生本人携带其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第二学位的考生应同时带学位证)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省辖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明)参加面试确认;以上人员报名时应提交近期免冠照片2张。

三、面试资格确认的程序和方法。考生必须认真填写面试资格确认登记表(一式二份);按照要求将有关证件及所填面试资格确认登记表交有关工作人员审验;工作人员审验后,在面试确认情况登记表上提出意见并签字;面试资格确认后,发放面试通知单。

咨询电话:0394-8273801、0394-8122279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口市公安局

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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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7 19: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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