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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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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1 09: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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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是我局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科技经济信息和为企业提供科技信息、产学研合作等相关科技服务。为适应科技工作发展需要,经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并报市人事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安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工作人员2名。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产学研科技合作岗位1名;
2、新材料产业跟踪分析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户籍为淮安市户籍(符合政策安置的非淮安市户籍人员也可报考,具体参照2009年公务员招录解释口径)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第一学历)。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企业工作相关证明及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09年9月27日至2009年9月29日(上午8:30-11:45,下午3:00-6:00)到市科技局103室(大治西路18号)报名,联系人:汤翔,联系电话:0517-83662858。
由科技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09年10月7日(上午8:30-11:45,下午3:00-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不指定考试范围及考试用书,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09年10月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岗位拟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不足3人的全部参加面试。(2)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同时报考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需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5)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考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0517-83665024、0517-83665061
市人事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二○○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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