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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我县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结构,教育水平,发展教育事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及岗位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   1、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省属重点建设师范院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本科对口专业,且本硕专业一致。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学科一致。   3、年龄在30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2020年、2021年毕业生须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毕业生在试用期内需取得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及失信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在合同期内或服务年限内人员及定向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2022年鹿邑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邮件传递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4月1日18时   3.报考所需材料:   (2)就业报到证(2022年毕业生无报到证需开具学校证明)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2022年鹿邑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6)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与考生无法取得联系,后果自负。   5.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中学模拟试题,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报考相应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的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参加笔试或免笔试,免笔试的考生需在报名时向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免笔试申请,不申请者默认自愿参加笔试,否则笔试成绩计0分。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我县中学现行教材,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讲课)成绩×50%;   免笔试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平均笔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值)×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含平均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   (一)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到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招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1、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试用期包括在服务年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纳入县全供事业编制。   3、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或调离我县或离职进修学习,不能以对调、辞职等形式调离现聘工作岗位。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疫情防控有关事宜按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实施。   本公告由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及咨询电话:0394-7288996   监督电话:0394-7699333   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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