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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2012安徽公务员考核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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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20: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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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3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和程序
  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仍按上年度考核所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进行。选派干部由市、县(区)选派办考核,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挂职干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考核,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优秀等次比例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总人数(含参加市直机关民主评议科室负责人活动的人员)的15%以内。2012年受到同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系统表彰的先进集体,目标考核等综合性考核的先进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时,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最多按不超过20%确定。凡按有关规定被“一票否决”、在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以及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未完成任务的单位,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市直机关民主评议科室负责人活动的人员,不再参加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其所占优秀比例指标按照本单位参加科室负责人评议活动人数的20%预留。民主评议科室负责人活动结束后,所剩优秀指标从其他人员中产生。
  三、审核备案
  凡要求提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在开展年度考核前,应将书面报告、《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确定申报表》,以及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依据材料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各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考核工作总结、《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公务员奖励审核表》、《奖励人员花名册》,以及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和非试用期不定等次公务员的情况说明等材料归口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奖励审批结束后,各单位应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相关表格请登录淮南市公务员局网(www.hngwyj.gov.cn)和淮南先锋网(www.hnxfw.gov.cn)下载。
  四、有关要求
  (一)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基础性作用。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的有机结合,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客观真实地评价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状况。
  (二)积极推进考核工作民主化。在组织实施年度考核时,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公务员的考核,要探索引入服务对象评价机制,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对非窗口单位公务员,可以采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公务员进行多渠道、多角度的考核评价。
  (三)切实体现岗位职能作用。考核依据要突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要结合公务员承担目标任务情况细化考核内容。注意体现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特点,体现单位和部门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体现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产生的效果。
  (四)及时兑现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是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对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符合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奖励条件的,报经县以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管理权限审批并及时兑现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是促进公务员履职尽责、积极工作,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结合实际,区别对象和层次,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上报材料应于4月底前按分工范围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
  附件:
  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
  3、《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
  4、《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确定申报表》
  5、《公务员奖励审核表》
  6、《奖励人员花名册》
  7、《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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