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017|回复: 0
收起左侧

[企事业招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委信息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月3日至12日报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3 15: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委信息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根据工作的需要,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对岗位的相关要求:
招聘具有经济学类专业(含在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人员。
(五)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自治区工信委网站上同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时间为8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至3月12日
(三)报名地点:自治区工信委信息中心(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自治区工信大厦8楼802号房)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委信息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2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资格审查结果在自治区工信委网上公布。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准考证发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委信息中心(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自治区工信大厦8楼802号房)
六、考试方式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精神,应聘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进入考试程序。
(一)面试。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面试时间为16分钟。面试内容含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参加面试人员采取面试前抽签的办法确定出场顺序。
(二)有关说明
面试的考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委信息中心、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人社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在自治区工信委网站公布。
(三)综合考核
根据面试的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报考人员综合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再从该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公示
经自治区工信委信息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工信委网上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以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委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址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址:http://www.gxgxw.gov.cn
联系人:夏天星联系电话:0771-8095248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委信息中心
2014年2月20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4-29 18:20 , Processed in 0.127270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