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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塔里木大学关于公开招聘2015年辅导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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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5: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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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5年辅导员6名。现将招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备注
辅导员        201501        1        本科及以上        本科:26岁及以下硕士:30岁及以下        男,维吾尔族精通汉语、维语
201502        3        本科及以上        本科:26岁及以下硕士:30岁及以下        男,汉族
201503        2        本科及以上        本科:26岁及以下,硕士:30岁及以下        女,汉族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兵团教育事业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中共党员,具有从事学生工作、社团工作经历,有文体特长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于2015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4.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12日。
2.报名地点:塔里木大学学生处(行政楼109室)。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以下材料,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报名现场确认,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或视为自动放弃初审资格。
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缓交,但须提供由学院或研究生处盖章的大学成绩单)、身份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⑶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⑷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少数民族MHK水平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学生处组织,采取形式审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和相关证件进行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的人选。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人数。
(三)考试
考试由人事处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等形式进行,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笔试均为汉语试卷。
1.笔试
笔试由人事处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科目为: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卷面分值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常识、逻辑分析等;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卷面分值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主要内容包括: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②时事政治;③大学生思想教育(校园文化、学生组织、文化活动、党团活动);④民族宗教政策(反对三股势力、防范宗教渗透)。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70%+《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成绩×30%,60分为合格。
笔试时间拟定于12月22日进行,12月18日考生到人事处(行政楼218室)领取准考证,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代领。
2.面试
面试由人事处、学生处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文体特长,时限8分钟,分自我介绍(1分钟)、才艺展示(2分钟)、考生答辩(5分钟)等形式进行,考生需向考官提交不少于10份的个人简历(格式可参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限一张A4纸)。面试前,组成不少于7人的考官组,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60分为合格。
面试时间拟定于12月24日进行。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60分为合格。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人事处组织,在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学校组织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费用自理。
考核由学生处组织。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和考核人选的确定: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若入围同一岗位的最后一名人员因成绩并列而超过招聘计划的,对成绩并列人员通过加试确定拟体检、考核人选。对某岗位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根据情况,从其他进入该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时间拟定于12月26日进行。
(五)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照程序研究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要严肃工作纪律,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搞不正之风;凡违反工作纪律的,将宣布招聘结果无效或责令重新进行招聘。
监督电话:0997-4680139(纪委),4682638(人事处)
六、其他事宜
招聘考试成绩以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或者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的相关事宜,将及时在人事处网站(http://rsc.taru.edu.cn/)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并关注。对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相关招聘考试、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学学生处、人事处(843300)
报名咨询:0997-4681848(学生处,魏老师)
考试咨询:0997-4682862(人事处,鲁老师)
传真:0997-4680620(学生处)
塔里木大学人事处学生处
2014年12月4日
点击下载>>>
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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