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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交流] 2015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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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8 10: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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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是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培养专科层次人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占地面积600亩(新校区在龙子湖高校园区,即将入驻),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5000人。现开设有刑事执行、司法警务、警察管理、安全保卫、法律文秘、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方向)、法律事务(劳动权益保障方向)、司法鉴定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等专业。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5年我院共计招生1980人。学制三年,专业及招生人数如下:
      司法警务 100人,刑事执行 150人,警察管理 300人,安全保卫100人,法律文秘230人,法律事务300人(含对口升学100人),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方向)100人,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方向)100人,法律事务(劳动权益保障方向)100人,司法鉴定技术15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200人(含对口升学50人),会计150人。
二、录取规则
      (一)我院只录取参加今年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且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专业批次投档线的考生。
      (二)我院对录取数与投档数的比例要求为1:1.1。
      (三)我院对省招生办投档的上线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都不能录取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四)各专业选考科目、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五)报考我院普通高职高专批录取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身高、体重、视力、体能等没有特殊要求。
      (六)报考我院司法类提前专科批次录取专业(司法警务专业)的考生必须经政审合格,身体条件除了按照《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
      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
      3、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5、通过我院组织的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见省招生办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
      (七)优先录取、加分投档录取和降分录取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文件执行。
三、收费标准
      学费:文科3300元/年,理科36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教材费:400元/年;服装费:1420元;床上用品费:500元;面试费:60元。
四、奖学、助学规定
      学院每年组织一次优秀学生评选,各级各类获奖学生分别给予2000-8000元的奖励,奖励范围占学生总人数的20%左右;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了可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外,学院还将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
五、毕业待遇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双向选择就业,也可以通过参加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试就业。毕业生通过专升本考试,可到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深造。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劳路3号   
      邮政编码:450002
      联系电话:0371—63975691  63760931
      网址:http://www.hnsfj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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