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308|回复: 11
收起左侧

110BBS一些建议,报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5 12: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孤峰 于 2012-3-15 14:31 编辑

凡哥天哥,提几个小建议呀:

一、版主划分:建议再增加一级版主,为分区版主,比如110BBS公考学习交流这样一个分区,划分一个分区版主,负责本区全部板块。然后以下板块子版块为版主。全坛管理为总版主。
版主为三级警监,分区版主为二级警监,总版一级警监,副站长为副总警监,站长为总警监。
不然现在有的版主负责一个大区,有的仅仅为一个子版块,有点不平衡,比较混乱。

二、设置一个子版块为隐藏板块,管理员可见,方便版主站长发帖交流讨论一些问题,可以发一些任命贴、撤职贴或者站内处理规定。

三、建议把帖子回收站二级划分,仅总版站长可见,总版可见为失效贴回收站(资料等不为过期贴),清水行动可以小范围实施下,主要针对一些过期贴(如拼房,拼车类),空头贴,删帖建议选择为不更改用户积分。失效贴回收站设置时效,如三月内有异议,总版可以对帖子予以恢复反删除,如无异议自动清除至回收站,这个回收站仅站长可见。
(这个功能应该是有的,以前在内网中国警察论坛任副站长时后台见过这个功能)

四、对版主任命撤职规定应规范,具体凡哥天哥商量着整就行,按规范来,正规化,毕竟要以警治警,从严治警的。加强版主与会员互动,帮助会员解决问题,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冲突。(注,麻烦各版主删帖禁言之类时注明原因,不要繁衍了事,凭自己喜恶)

五、勋章颁发正规化。其实在论坛,勋章挂在名字下面亮闪闪,如军功章一般,很多会员羡慕,却不知道怎么得到。
应该专贴专办,管理办公室置顶《110BBS勋章申请专贴》,内容写明各勋章申请条件,方便会员申请,建议一周或者半月由专人负责阅贴按规定给回帖申请会员发放对应勋章。
还有管理员勋章类别貌似过多,建议好好划分下,重新颁发,端正形象。

六、号召全坛打击非法小广告,举报删除类给与一定积分金币奖励,不再多,提升下大家积极性。

七、发帖排行建议恢复原来那样在论坛图片下面横着排开。现在那个栏目改成精品推荐,推荐会员一些精品原创或者好的资料。

八、帖子高亮,加粗要规范化,如公告类用红色加粗,精品原创类用蓝色加粗,等等,有待大家商议。

九、签到系统,累计越久奖励越丰富。

十、应该实施中文注册,纯英文或者数字 , 不容易记而且不方便叫  ,
另很多小广告就是纯英文数字.....

十一、最近想出很多建议,突然打字一时记不起来,以后再补充吧。




点评

已经采纳  发表于 2012-3-15 12:55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100 金币 +5 贡献 +100 威望 +100 收起 理由
风中相依 + 100 + 5 + 100 + 10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2: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待租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12: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13: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14: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下子把人家总版主的盾给摘了,自己求降级啊

点评

是呀 首先影响自己利益 才好推动下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15 14: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4: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14: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4: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15: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点评

分区版主啊呵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15 15:3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15: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孤峰 发表于 2012-3-15 14:07
是呀  首先影响自己利益  才好推动下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15: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区版主啊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15: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建议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5-6 10:30 , Processed in 0.14927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