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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请不要发任何与政治有关的话题【新手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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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1 22: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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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笨的要命 于 2009-3-21 22:43 编辑

一、110BBS论坛的建立

110BBS论坛的建立为无数的人在招警考试中指明的方向,让更多的人航向警队的方面,所以“110BBS论坛”就诞生了。

110BBS论坛招警资料,是一个内容宽泛、价值就不说了,它以文字为中心,涉及招警考试中的多种领域,其最大的特点即是对于公安基础知识的讲解,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基”有专门的版主来进行讲解!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通常都直接下载学习资料,或者发帖子,这也许只是一些人的个人爱好,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请不要在论坛发布任何有关政治性的问题!论坛是我们家,需要大家激励去维护的! 如果发现有人发布任何关于政治性的帖子!欢迎举报!

举报方式:在【 110BBS管理办公室 】板块进行发帖举报!举报有奖(金币+30 威望+30 贡献+30) 对于举报,我们会认真处理!



二、110BBS管理手册

1、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2、论坛是大家交流与讨论的平台,这里有熟人,也有生人,希望各位到这里踩上自己脚印的同时注意别人的感受,发扬中华民族礼貌善良的优良传统。可以就话题开战,但禁止对其他用户及动漫人物、动漫作品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禁止蓄意闹事、挑衅、扩大争斗及没有任何理由的讽刺、贬低,此类帖子删无赦。对于屡次劝说仍然不悔改的用户,将进行关小黑屋、扣除积分致封印ID的处罚。

3、请尽量发与招警考试或公考主题相关的帖子,不要牵涉政治方面的内容。

4、本区旨在营造宽松和平的讨论环境,所以对于一般的灌水行为可以接受,但禁止恶意灌水、刷版,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恶意灌水:

a.只回复标点符号、拼音字母、简单外文、数字回复、简单回复和复制粘贴发帖,比如“nihao,9494,886,745,……,???,^_^,帮你顶,路过,谢谢,好,同上,对,是的,YES, NO……等等” 。 所有会员的回复帖都应不少于5个汉字或者类似的外文

b.突击发贴,第一页上,有五个以上同一人的主题,版主就可以直接锁或者回收。重复出现的YJ贴,火星贴或者无建树的讨论贴,口号贴也将进行锁贴处理。

c.连续技COMBO 5 hits,连续回五贴以上者将遭到删贴处理。不同ID同用户发表也视为连击。

e.过度的版聊、跑题、无建设性意义的回帖和多图一图一贴的骗贴、用马甲说相声的行为都会被视为灌水进行处罚。

5、本论坛鼓励原创,但对于剽窃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转载请注明【转贴】、发表人和出处,他人原创请先获取转载授权。

6、禁止利用头衔、ID及签名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处理办法同第2条。

7、发起投票贴请对发投票的目的,每个选项的列出意义以及自己的观点进行相对详细的解释,单纯的列出选项然后喊一句口号的投票贴不但自身没有什么内容,而且会成为纯水泛滥地,因此一旦出现,将全部删除。

8、分享资料会视质量获得一定的加分奖励,但单纯的“谢谢”“好图”“收了”之类无内容的发言将一律视为灌水,删无赦。积极回应贴图者方式未必是灌水,可以对图的类型、技法、所包含的主题进行一定的评论,这样有内容的发言也是对贴图者负责的表现。

9、论坛是供大家交流的地方。用户在动漫资历、研究水准和个人好恶上都有自己的情况,请尊重他人的观点、喜好和劳动成果,交流甚至批评时请注意自己的用辞,凡带有挑衅意味的发言一律删除,屡劝不改者删除ID。


10、禁止翻旧贴,所谓旧贴,是指最后回复时间在三周以上的非连载、非长期活动主题贴。
发表于 2009-3-21 22: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发表于 2009-3-21 22: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
发表于 2009-3-21 22: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是坐不成了,呵呵
发表于 2009-3-21 22: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幸苦楼主了,呵呵,会遵守的
发表于 2009-3-21 22: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9-3-22 08: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奉公守法的 好市民
发表于 2009-3-22 09: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从现在做起
认真发帖
认真回帖
发表于 2009-3-22 09: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晓得了啊
发表于 2009-3-22 09: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支持~
发表于 2009-3-22 11: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赞同!!!!
发表于 2009-3-22 12: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
发表于 2009-3-22 13: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p345
发表于 2009-3-22 14: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   坚持共**
发表于 2009-3-23 10: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p287
发表于 2009-3-24 09: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p321
发表于 2009-3-24 09: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p321
发表于 2009-4-10 04: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p325
发表于 2009-4-16 09: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I   HAVE   KNOW!
发表于 2009-4-23 15: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贴都回一遍,提高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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