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5229|回复: 102
收起左侧

[公告信息] 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生身份界定分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28 12: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辽宋夏金元明清 于 2012-10-27 12:13 编辑

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这点大家都已经清楚,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但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除了顺利应届毕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的考生,也可按应届生资格来对待的,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
  一 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招考政策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 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 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二 “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这类人按照国家政策,户口和档案是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的。

  三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要说明的,应届生专指考试当年顺利毕业的毕业生,上述第一和第二类人员虽也可报考要求为应届生的公务员职位,但并非也叫应届生,只能理解为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届生资格,可按应届生对待。而第三类人员是属于应届生身份的。

  提醒:以上只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而各地方省市的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政策,目前还比较乱,各地可能会有自己不同的解释。比如,江苏等地的2012年公务员考试,对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是按社会人员来招考的,并不是按应届生对待。因此,自己能否以应届生来报考地方的公务员考试,这需要考生结合当地的考情,参照当地的招考政策。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800 贡献 +200 威望 +200 收起 理由
福福牛 + 800 + 200 + 20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2: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又占了一个沙发!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2: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果断MARK,前十有我必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2: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玩个大的,1000金币!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2: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给自己打个小广告:

               我创建了个资料交流区,欢迎您的加入!
             http://110bbs.net/group-308-1.html
                交换资料,相互帮助,共同上岸!
                                       现在排名第一,希望大家能支持!呵呵
                                                                          辽宋夏金元明清
                                                                              9月28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一字啊!哈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28 12:4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膜拜神贴,后面的请保持队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2: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6-19 02:40 , Processed in 5.51749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