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920|回复: 4
收起左侧

[综合资料] 请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8-19 20: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同志们   对不服公安机关对民事纠纷调解得 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这句话对么   帮忙解释解释。。。。
发表于 2009-8-19 20: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调解,是指行政机关主持的,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促使民事争议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的一种行政活动。它与民间调解和司法调解一起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调解制度。对解决民事争议、平息社会矛盾和维护安定团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关于行政调解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出现比较多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解决以及基层行政机关对民间纠纷的调解等,但个别单行法律、法规也有行政调解的规定,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行政调解是实践中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便捷方式,调解的结果要靠双方当事人自觉自愿的遵守执行,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执行调解协议的,不能强制执行。因此,它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调解协议不服的,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司法裁判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发表于 2009-8-19 21: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正解~~
发表于 2009-8-19 21: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09-8-19 23: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5-24 09:02 , Processed in 0.15879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