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378|回复: 0
收起左侧

[活动|公告] 山西省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省公安厅体检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11 09: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根据《山西省2012年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省公安厅的体检工作定于2012年10月1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会计职位:申月明
  刑事技术(一)职位:杨月飞
  法律职位:刘志峰、张鹏、王翔云
  侦查职位:王强、侯兴荣、马国栋、田军军、田瑜、李永权、任鑫峰
  信息通信职位:耿涛
  刑事技术(二)职位:文涓
  计算机职位:李小青
  技术侦察职位:解涛、李斌
  国际警务合作职位:潘一民
  二、体检时间
  2012年10月12日7:00。
  三、集合地点
  山西省公安厅大门口(太原市五一路36号)。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照片1张(1寸,黑白彩照均可)于2012年10月12日7:00前在山西省公安厅门前集合。没有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报考者将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带并直接交体检医院。
  (三)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不得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资格。
  (四)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8—12个小时内请勿进食、饮水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五)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六)对已做出结论的身高、视力、体重、血压等项目的检查结果,不安排复检。
  咨询电话:0351—3659517。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5-4 12:50 , Processed in 0.12857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