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079|回复: 6
收起左侧

[其他]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12 09: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记者今天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获悉,201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也已确定。2012年10月13日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及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3)查询招录部门、招录职位信息、招录政策、咨询电话以及招录公告等情况。
据介绍,本次招录共有14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计划招录2万余人。考生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2年11月25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据了解,2013年度中央机关招录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进一步加大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考录力度。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全部招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同时拿出12%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招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央直属机构市(地)级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拿出10%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时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下机关。通过这些措施,为青年大学生树立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的良好导向,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建功立业,也为基层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储备重要力量。
二是进一步探索分级分类考试。将中央机关招录职位区分为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单位)等类别,在考试内容和招录政策上有所区别。对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如银监会、证监会)和非通用语职位的招录,探索实行“2+X”模式,即除进行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外,报考人员于2012年11月24日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以满足招录机关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录用考试安全管理。加强与公安、工信、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ZB(用欺骗的手段做不合法或不合规定的事 )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力度,打击非法培训机构和助考ZB(用欺骗的手段做不合法或不合规定的事 )集团,营造安全考试环境;积极倡导诚信报考,对公示或备案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采取一定约束措施,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建立健全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切实防治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再次郑重声明,本次录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有关2013年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12-10-12 10:07:24
转播微博[tthread=feng_guoyuan, 酒要灬半醉]http://app.qlogo.cn/mbloghead/96f93016973a3f4de332[/tthread]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发表于 2012-10-12 10: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12 14: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12 21: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回增加了支教 村官等的招录比例
看来当初的选择很明智
是否也可以往这方面考虑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14 20:04:27
转播微博[tthread=Olivia-Only, 淘淘]http://app.qlogo.cn/mbloghead/e85cb97bbf27a9c59ab2[/tthread]
 发表于 2012-10-15 16:05:46
试用期不能报考吗 呜呜有好办法吗[tthread=zhangeryu, 小花]http://app.qlogo.cn/mbloghead/ae9442f87052299ad880[/tthread]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5-16 16:10 , Processed in 0.12812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