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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湖北省鹤峰县人事局关于补充招聘200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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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23: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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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报请州人事局同意,决定在全州范围内补充招聘鹤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鹤峰县中心医院临床医学专业医生1名;
2、鹤峰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6名,中医学专业1名;
3、鹤峰县新闻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思想品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考对象:
1、报考县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必须是参加2009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并取得相应专业面试资格的人员,根据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报考县新闻中心工作人员的具体条件见《鹤峰县补充招聘200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1、县中心医院:2009年10月16日-10月22日;
2、乡镇卫生院:2009年10月16日-10月28日;
3、县新闻中心:2009年10月19日-10月27日。
(二)报名地点:鹤峰县人事局录用调配股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数1:3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组织面试。但仅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的,其笔试面试的折后总成绩必须超过60分才能聘用。
3、报考县中心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交面试报名费50元,报考县新闻中心的交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办法及时间地点
(一)考试办法
1、考试工作严格遵循“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组织人事全程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的原则。
2、报考县中心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考生的笔试成绩以2009年6月27日参加全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统一笔试的成绩为准,按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面试人员。
3、报考县新闻中心的考生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50%、面试50%。报考人数未达到本次补充招聘岗位数1:3比例的,取消补充招聘岗位数指标。
(二)考试的内容及时间地点
1、考试内容:
(1)县中心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从事医疗岗位必备的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交往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2)县新闻中心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15%,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35%。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补充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面、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2、考试时间和地点
(1)县中心医院:
面试时间:2009年10月26日下午2:30,
面试地点:鹤峰县中心医院八楼会议室。
(2)乡镇卫生院
面试时间:2009年10月30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县委党校。
(3)县新闻中心:
笔试时间:2009年10月30日
上午:9:00—11.30水平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0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09年10月4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请具有资格的考生于考试的前一天到县人事局录用调配股领取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录取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人选。
七、聘用
报州人事局备案后按规定聘用。
附:鹤峰县补充招聘200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联系电话:0718-5281578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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