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326|回复: 0
收起左侧

安徽省潜山县2010年卫生系统招聘30名卫生专业、计算机技术人员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20 17: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 定,潜山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2010年度招聘卫生专业、计算机技术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人数
潜山县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
岗位
人数
招聘单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备注


临床
13
县医院
6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应届

县中医院
4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县妇保院
2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县血防站
1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医保审核
1
县合医办
1
临床医学
本科


网络管理
1
县合医办
1
计算机
本科


中医(中西结合)
5
县医院
1
中医或中西结合
本科及以上
骨伤、针灸推拿等相关专业不可报考

县中医院
4
中医或中西结合
本科及以上

针灸推拿
1
县中医院
1
针灸推拿
本科及以上
男性,其他专业不可报考

妇幼保健
1
县妇保院
1
妇幼保健
本科及以上


影像(放射)
2
县医院
1
影像或放射
专科及以上
应届、男性

中医院
1
放射医学
专科及以上


护理
5
县医院
3
护理学
专科及以上
应届

县中医院
2
护理学
专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
1
县血防站
1
医学检验
专科及以上


合计
30

30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和双向选择 的原则。
三、招
招聘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未就业的医药卫 生、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含全日制专升本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 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地域不限。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10 年5月15日~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潜山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或高校开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历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同底照片3张,到潜山县卫生局办理报名手续。就业报到证有明确用人单位的,必须提交辞职证明材料。
报名、考务等费用按物价 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4、报考类别:根据考生学历和所学专业,每人对口限报一个职位。
由县卫生局、人社局、监 察局、公安局、教育局负责核对、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5、报考比例:各岗位招聘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比例。如少数紧缺专业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由县卫生系 统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调整岗位指标或降低比例。
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内容
1、考试采用笔试。
2、考试时间:2010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
3、考试地点:潜山卫校。
4、考试内容: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试卷设综合提高题,不计入总分,作为总分相同时的排名依据。
六、录用办法和待遇
1、考生录用:根据考生志愿严格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总分相同时,综合提高题得分高者优先录用。
2、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公示: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高分到低分按排定名次依次进行递补;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的,则需要出具书面承诺,再依次递补。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在确定录用资格15天 内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约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录用资格保留到2010年7月 15日,逾期不报到上班者取消录用资格,对上述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历届毕业生在确定录用资格15天内办理录用手续;自愿放弃的,则需要出具书面 承诺,依次递补;历届毕业生录用资格不予保留。递补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公示和组织审查。
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否则不签署同意变更意见的书面材料。
3、录用人员编制管理:录用人员列入编制管理,根据单位性质,给予供给。
实行岗位聘用制。招聘领 导小组决定录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工作介绍信到卫生局报到,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15天内、历届毕业生在确定录用资格15天内办理聘用手续。
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在第一个周期内(两年)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不受首聘期限限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556-8921351   监督电话:0556-8921490


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山县卫生局   潜山县监察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5-14 12:45 , Processed in 0.11478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