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586|回复: 0
收起左侧

[职业院校招聘]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杭州)2011年度公开招聘38名人员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15 11: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位于杭州萧山高教园区,校园占地522亩,建筑面积18.5万平方米,全日制高职在校生7000余名,设置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城市建设工程、建筑与艺术、人文与信息5个系及23个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是省级重点专业,工程监理、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是省级特色专业。
二、招聘计划
2011年度学院拟公开招聘两类岗位(教学岗位、非教学岗位)共38人,其中:教学岗位计划招聘27人,非教学岗位计划招聘11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度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来源:gaoxiaojob.com

2、年龄。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5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往届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才或紧缺人才(建筑经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测绘工程等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3、应届毕业生应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户籍不限。
三、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www.zjjs.com.cn政务公开/相关通告专栏”);
3、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院主页
http://zjjy.net/公告栏”)。
其中,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公告栏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针对教学岗位和非教学岗位,本次招聘工作采用不同的程序和办法。
(一)非教学岗位
1、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月15日止,应聘者可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2),并发送电子邮件至zjjsrs512@126.com或[url=mailto:zxc.408@163.com]zxc.408@163.com,同时将报名表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及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学院人事处。应聘者只能应聘其中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合格人员名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
[url=http://zjjy.net/]http://zjjy.net/公告栏”)上公布。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考试
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分科目相关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评委当场打分并于相应岗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
4、体检
由学院人事处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5、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安排为期15天的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6、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教学岗位
教学岗位招聘实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1、报名
应聘者可填写表《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见附件3),并发送电子邮件至[url=mailto:zjjsrs512@126.com]zjjsrs512@126.com或[url=mailto:zxc.408@163.com,同时将报名表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持证者在同等条件下可能优先聘用)及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学院人事处。 来源:高校人才网 2、资格审查由学院人事处会同有关教学部门根据应聘者的材料确定人选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评委当场打分。3、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情况,经审核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4、体检由学院人事处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5、考核对体检合格者,学院安排进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6、拟聘用人员公示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五、聘用待遇应聘人员正式聘用后,由本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六、相关事项说明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2、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来源:gaoxiaojob.com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4、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ZB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取消应聘资格。发现已聘人员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七、联系方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11231)联系电话:0571-82606922、18969930508(徐老师);0571-82606907、18969930932(宫老电子邮箱:]zxc.408@163.com,同时将报名表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持证者在同等条件下可能优先聘用)及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学院人事处。 来源:高校人才网
2、资格审查
由学院人事处会同有关教学部门根据应聘者的材料确定人选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评委当场打分。
3、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情况,经审核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
由学院人事处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5、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学院安排进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6、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待遇
应聘人员正式聘用后,由本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来源:gaoxiaojob.com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4、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ZB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取消应聘资格。发现已聘人员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11231)联系电话:0571-82606922、18969930508(徐老师);0571-82606907、18969930932(宫老
电子邮箱:
zjjsrs512@126.comzxc.408@163.com[/url][/url][/url][/url]“,“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4-26 03:38 , Processed in 0.157923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