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697|回复: 0
收起左侧

[活动|公告] 2013四川凉山公务员体检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6 10: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规定:“面试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级机关(地税为本系统)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凉山州地税系统此次公招考试达到比例职位体检合格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是59.080分,其中会东县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职位(2719001010)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到最低总成绩,按规定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现将有关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凉山州地方税务局、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14年2月17日

  体检地点:西昌市。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于2014年2月17日早上7:30分在凉山州地方税务局大门口(西昌市胜利北路100号)报到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

  (三)体检费用: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规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己缴纳。

  (四)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

  5.考生需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标准照)4张(体检表一张、录用审批表三张,在背面写上姓名)。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相关事宜:

  (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体检结束后,考生要保持所留通讯号码畅通,并不得更换手机号码。如体检项目有不合格者,考生可在2月20日上午8:30—17:30向凉山州地方税务局人事科,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及监督电话:

  凉山州地方税务局人事科电话:0834-3301858 0834-3300763

  凉山州公务员局电话:0834-2193373

  凉山州地方税务局监督人员:李强

  电话:0834-3301366

  附:2013年下半年凉山州地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2014年1月27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5-3 19:43 , Processed in 0.17088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