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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现有编制情况及工作需要,面向全国选调7名检察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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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调方式
 转任。
 二、公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在职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1、司法会计1名;
 2、职务犯罪侦查员4名,要求男性;
 3、公诉科检察官2名,要求男性。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在职国家公务员身份;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荣获省级以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以及其他省级业务能手或省级以上政法系统相应称号(表彰)且符合本次选调任职条件的,优先录用;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三年以上司法机关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7、录用后须能够在本单位服务满五年。
 8、职务犯罪侦查员和公诉科检察官要求具有检察官、法官资格或者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
 9、司法会计岗位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在检察系统内从事司法会计工作,或在其它国家机关从事会计、审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3、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或传真报名的方式,下载《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报名表》,按规定如实填写。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证、《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务或行政职务任命文件、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4)三张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
 所有复印件须经报名人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对,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二)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另行确定。
 (三)体检
 (四)组织考核,办理审核和调转手续
 联系人:朱红伟
 电话:0411-82116564
 传真:(0411)83692835(传真注明报考材料)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及收件人: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31号(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收)。
 邮政编码:116011
 附件:
 1、选调检察官报名表.doc
 2、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暂行规定
 
 二0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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