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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81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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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09: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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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如下网站:

(一)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

http://www.hrbsyzp.com)

(二)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三)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arbin.gov.cn)

(四)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站

http://www.cjob.gov.cn

上述网站登有《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2年、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2012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学历;18周岁以上,管理类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专业类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类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5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报考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6日18:00,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报名网站: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http://www.hrbsyzp.com)。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5.关于招聘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界定时间: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0日。

6.管理类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5和专业类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7.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果为了获得笔试资格而填写与毕业证上专业不一致的信息,笔试后资格审核时,将被取消资格。除此外,考生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下情况的按专业名称一致对待,可以通过资格确认: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名称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述为“绘画”、“中国画”专业等的类似情况。

8.笔试报名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14年11月17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改报不成功人员,可返还笔试报名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9.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更新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10.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网站。

(二)政策加分

到我市农村基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预计在2014年11月26日9:00至12月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三个步骤:笔试、资格确认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12月上旬(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管理类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申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类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及哈尔滨市情,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知识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以上除《申论》外,均为客观化题型。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查询。

(二)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人选的产生。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分数与政策加分的分数相加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市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照招聘比例依次进行补充。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形成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派遣证(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为准),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确认初审。

(三)面试

1.面试规则。管理类面试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专业类面试在市招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类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测评其综合素质;专业类主要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加试。

七、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人员,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组织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复检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预料的事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处理,组织单位不负责处理。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体检及复检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或用人单位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市招聘主管部门将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应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用人单位上岗实习。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九、招聘纪律和组织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考场将使用先进安检设备和无线电屏蔽设备,考场外将配备无线电监测车进行不间断巡查。任何携带各类电子产品、无线电设备或其他带有信息存储、传递功能的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的,一经查实被确认为作弊的将严肃处理。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3.请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不饮酒,不吸烟,饮食以清淡为主,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附件:《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

http://www.hrblss.gov.cn/AdministrationPublish/ArticleThree.aspx?ID=4621&Typeid=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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